据了解,黄女士在2014年从前处理过电信一项自费套餐,而且处理了手机号码。黄女士回忆说:其时自己租房的时分,在当地的代办点请求过宽带套餐,其时还获赠了一张电线年在运用了三四个月之后,黄女士发现宽带的信号欠好,运用了半年多的时刻,不了解什么原因就停机了。而黄女士就以为,这个手机号码和自己运用的宽带就一同停机了。
手机号停机了5年,现在居然欠费了7000多元,这让黄女士没有办法承受也无法了解。
通过咨询其他的运营商,客服给出的答复都是:手机号欠费停机3个月后会被体系主动销号。黄女士想不明白,自己的号码现已欠费长达5年了,为什么还在计费。
记者找到电信工作人员,就此事进行一番了解。电信营业厅的张司理表明,为何会发生这么高的费用,是因为其时黄女士处理了一个合约机的事务,协议期限是2年。
律师指出,顾客遭到欠费告诉中的“滞纳金”相当于违约金,与客户签署协议时,关于滞纳金的条款,运营商有职责提示客户留意,不然,这种单方面加剧客户职责的条款,是无效的。
实际中,很多人并不知道有滞纳金。依照合同法,条款中有加剧对方职责或限制对方权力的,应该以合理的方法提示对方留意。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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