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经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如果以公司2018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影响如下: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8.25万元,占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7%;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28.25万元,占2018年6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12%。

  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次估计估计变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都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现从公司纺织原料板块发展的真实的情况出发,结合粘胶纤维的主要原材料一棉浆粕供应情况、公司环保战略实施情况、行业政策等方面考虑,同时为提高这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过审慎研究,新疆富丽达拟终止实施“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保战略先导性研发及建设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富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54%股权,向杭州金丰纺织有限公司、杭州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永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49%股权,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世纪宝伦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九洲恒昌物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鑫汇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鑫和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刘金国、新疆振坤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76,000.00万元,用于上述三家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运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16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核准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

  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中27,947.96万元用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开展“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的建设工作。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非公开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募集资金余额2,676,599,997.64元于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60000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中泰化学将募集资金95,402.82万元增资至新疆富丽达,其中27,947.96万元用于其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

  截止2018年8月14日,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累计投入5,717.2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子项目“半纤维素提纯项目”的机器设备采购等,会计处理计入在建工程,待“半纤维素提纯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转固。

  2017年9月26日,中泰化学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和六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2.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新疆富丽达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28日,中泰化学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同时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其中新疆富丽达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该议案已于2018年4月13日经中泰化学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8年8月14日,以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新疆富丽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2,463,790.86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一)规划实施“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为募投项目的原因

  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是指新疆富丽达拟采用绿色制浆工艺,建设年产9万吨新型绿色制溶解浆示范化生产线,为公司粘胶纤维生产提供9万吨棉短绒清洁制浆。项目总投资为28,618万元,其中不超过27,947.96万元通过这次募集配套资金解决,其余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新疆富丽达粘胶纤维产能逐步扩大至39万吨/年,其原有的9万吨/年纸改浆生产线不能够满足对浆粕原料的需求。为解决新疆富丽达的浆粕原料供应问题,同时利用巴州地区丰富的棉短绒原料产地的地理优势,公司2016年对新疆富丽达实施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规划“年产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为募投项目,拟将其浆粕产能由9万吨/年提升至18万吨/年,解决浆粕原料供应问题,提高新疆富丽达对原材料的控制,降低主要原材料浆粕的成本,打造“浆粕一粘胶短纤”一体化工程。

  1、2016年,新疆富丽达对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浆粕”)实施重组,持有泰昌浆粕51%的股份。泰昌浆粕拥有10万吨/年棉浆粕的生产能力,并配套黑液提取、浓缩等全套的废污水处理系统,能够完全满足新疆富丽达对于浆粕原料的需求。

  2、2015年,新疆自治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支持和鼓励纺织行业的有关政策以及细则,新疆自治区于2014年7月发布了《关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新政发【2014】50号)和《关于印发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4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法【2014】82号),新疆尔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以上政策的相关实施细则包括《关于提高出疆棉纱棉布运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建【2014】434号文)、《新疆尔自治区纺织企业使用新疆地产棉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14】433号文)、《新疆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14】430号文)。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促使以棉短绒为原料的精制棉及脱脂棉行业产能不断扩张,对于棉短绒的需求及价格逐年上升,若继续实施“年产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可能会面临棉短绒短缺问题。

  3、随着国家提高对纺织服装业的环保要求和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加强自治区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4】478号)、《关于逐步加强自治区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督查发【2017】32号)以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快速推进达标废水综合利用的通知》(库开管发【2018】43号)文件要求,新疆富丽达推进群克消纳地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实施现有达标废水脱盐,逐步的提升中水回用率,并使用先进生产的基本工艺和设备,使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打造绿色循环经济。

  五、新募投项目一“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的情况(一)项目实施内容和目标

  项目实施内容最重要的包含酸性废水预处理系统、RO膜浓缩系统、一步提硝及回收系统工艺包的开发及装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外排至群克水库的达标废水量由现在的每天50,000m3减少至40,000m3,排水含盐量由现在的22~24g/L下降至7~8g/L。

  项目拟以“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22,246.38 万元,其余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截止2018年8月14日,项目已累计付款47.12万元,主要是可研、设计费等项目前期费用。

  注:该项目主要回收物料是硫酸、硫酸锌、硫酸铝、反渗透产水,副回收物料为无水硫酸钠。其中硫酸、硫酸锌、硫酸铝等是以混合物的形式集中回用到酸站的纺丝浴中,由此减少硫酸、硫酸锌、硫酸铝等的消耗量。反渗透产水作为原水补充到全厂原水池中。副产品元明粉则将对外销售。

  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粘胶纤维企业环保要求不断的提高,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加强自治区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4】478号)和《关于逐步加强自治区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督查发【2017】32号)文件要求,对于粘胶企业达到一级标准的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准再排入需要治理的原沙漠污水库;对沙漠中已形成的污染,排污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无害化治理设施方案,彻底实施无害化治理。

  根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快速推进达标废水综合利用的通知》(库开管发【2018】43号)文件要求,要求新疆富丽达推进群克消纳地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实施现有达标废水脱盐,逐步的提升中水回用率,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打造绿色循环经济。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纺练一车间、纺练二车间,日排酸性废水9000m3。通过本项目实施,可以将新疆富丽达外排的酸性废水做处理,将排水含盐量由现在的22~24g/L下降至7~8g/L,并可以综合利用工业达标废水进行灌溉植树造林,推进周边绿化固沙、防沙工作,符合国家对粘胶纤维企业外排废水有关政策的要求,实现新疆富丽达粘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并成为新疆富丽达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该项目主要回收物料是硫酸、硫酸锌、硫酸铝、反渗透产水,副回收物料为无水硫酸钠。其中硫酸、硫酸锌、硫酸铝等是以混合物的形式集中回用到酸站的纺丝浴中,由此减少硫酸、硫酸锌、硫酸铝等的消耗量。反渗透产水作为原水补充到全厂原水池中。

  该项目工艺技术先进、成熟,所选设备自控水平高,设计中加强了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节能、环境保护等治理措施,达到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规定要求,工艺路线具有可行性,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节能和环保措施有效,具备实施的标准。

  项目达产后,硫酸、硫酸锌、硫酸铝、元明粉和回收水分别为4.20万吨/年、0.50万吨/年、0.21万吨/年、17.00万吨/年和315.00万吨/年,该项目投产后年均销售营业收入10,272万元,年均总利润2,686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0.71%(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8.43年(所得税后),具备比较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新疆富丽达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废水综合利用方面做系统考虑,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打造绿色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工业达标废水进行灌溉植树造林,推进周边绿化固沙、防沙工作。

  截止2018年8月14日,新疆富丽达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17.20万元,尚有22,246.38万元(含利息收入等)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由于“新疆富丽达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改为投向“环保战略先导性研发及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募投项目“9万吨绿色制浆”中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环保战略先导性研发及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了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更好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新疆富丽达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的策略,本次调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东方花旗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项目和20万纱锭项目,鉴于金富纱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富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54%股权,向杭州金丰纺织有限公司、杭州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永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49%股权,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世纪宝伦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九洲恒昌物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鑫汇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鑫和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刘金国、新疆振坤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76,000万元,用于上述三家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16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

  其中,募集配套资金132,264.43万元用于金富纱业开展“130万纱锭项目二期和20万纱锭项目”的建设工作。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非公开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后的余额2,676,599,997.64元,已于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60000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8年8月14日,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和20万纱锭项目两个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9,335.97万元,该项目已如期投产。目前尚有部分设备供应商、工程供应商的款项(包括保证金)尚未支付,部分零星设施尚未完全建设完成,竣工决算也尚未完成,根据测算尚需投入募集资金4,000余万元。因此,该项目预计节余39,000万元。

  2017年12月4日,中泰化学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闲置募集资金3.4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28日,中泰化学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闲置募集资金0.8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28日,中泰化学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同时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其中金富纱业投资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该议案已于2018年4月13日经中泰化学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8年8月14日,以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0,319,785.19元。

  金富纱业对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结余了部分募集资金。具体根据实际需要购买最适宜的纺纱设备等、并严格控制采购成本,节约了设备采购费用;安装设备大部分自行完成,结余了安装费用;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团队,选择最优的材料,本着尽快完成项目产能、提高公司效益的原则进行施工,节约了建筑安装成本等。

  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和20万纱锭项目建成投产后,金富纱业的粘胶纱产能从65万锭上升至150万锭,生产经营过程所需的资金显著增加。2017年9月以上项目全部达产,2017年营业收入已达到225,013.89万元,较2015年增长178.91%,2018年营业收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也相应增加。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金富纱业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金富纱业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持业务开拓与发展,优化资产结构,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压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和金富纱业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企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下属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在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有部分结余,项目建成投产后产量大幅上升,生产经营过程所需的资金显著增加,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过程所需的资金显著增加,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将上述资金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金富纱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监事会认为,金富纱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金富纱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是根据公司真实的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的策略,本次调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东方花旗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全资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募投项目供应链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一期阶段性完成,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富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54%股权,向杭州金丰纺织有限公司、杭州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永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49%股权,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世纪宝伦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九洲恒昌物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鑫汇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鑫和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刘金国、新疆振坤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76,000万元,用于上述三家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16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

  其中,募集配套资金17,744.75万元用于蓝天物流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非公开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后的余额2,676,599,997.64元,已于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60000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8年8月14日,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986.48万元。

  2017年12月4日,中泰化学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28日,中泰化学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同时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其中蓝天物流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该议案已于2018年4月13日经中泰化学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8年8月14日,以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7,758,181.91元。

  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是指蓝天物流新建的覆盖第三方物流管理平台、供应链服务平台的供应链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的建设,实现全程透明可视化跟踪,节约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优化采购、销售、物流等过程,提升蓝天物流从物流服务到供应链整体的经营服务能力。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期为2015年8月到2018年7月,共计36个月。信息化平台项目投资总额为18,000万元,其中不超过17,744.75万元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解决,其余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截止2018年8月14日,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986.48万元,用于建设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系统。一期系统于2015年5月开始建设,于 2016 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经过 9个月的试运行,于2017年3月22日验收通过。目前蓝天物流已经原计划一期完成油劵、配件维修劵业务模块、代采购业务模块、供应链金融管理模块、运输承运商协同业务等模块的开发和上线年新疆电信网络信号比较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基于手机移动平台,需要利用移动网络进行实施,在网络信号较差的情况下,难以大规模的推广使用。因此,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原计划投入的二期、三期并未如期实施,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投入的软硬件购置、机房改造、系统集成、主控服务中心、营业网点终端费用也未如期使用,采用租赁机房和设备等方式保证信息化平台一期项目的运行,募集资金使用有一定程度节约。

  五、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原因、具体方案、影响(一)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原因说明

  随着2018年新疆4G网络对部分用户的逐步放开,新疆网络改善趋势良好,且供应链平台的部分功能能够通过固定网络实现,中泰化学、蓝天物流拟继续推进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结合新疆的网络等外部条件,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建设成本的原则,减少机房改造、营业网点终端费用、主控服务中心和硬件购置投入,与中泰化学、蓝天物流目前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相结合,对软件建设内容进行了优化与升级,增加了部分投入。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智慧营销、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链金融管理、供应链风险管理、统一支付等业务模块,以上模块与已建设信息化平台一期功能的对应升级关系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仍为蓝天物流,项目调整后建设期为40个月,2018年至2021年分期投入。项目建成后,预计达产年新增销售收入609,280万元,达产后年均增加利润总额为10,247万元,项目新增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3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4.8年。从以上数据分析,调整后项目仍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方案可行。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和投资结构,在保证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合理调整有关实施方案,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方案的变更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更好的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根据以上调整计划,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由17,744.75万元目前已累计投入986.48万元,后续投入调整为8,53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8,237.82万元(含利息收入等)。中泰化学并购蓝天物流后,蓝天物流的业务量和营业收入非常大的提升,对经营资金的需求大幅增加,随着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投入使用,流动资金的需求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有效地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现有资金,公司拟将蓝天物流剩余募集资金8,237.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蓝天物流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调整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237.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蓝天物流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是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整体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可以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蓝天物流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其业务量和营业收入快速提升,经营资金大幅增加的需求,提高运营效益。

  蓝天物流本次募集资金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蓝天物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蓝天物流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蓝天物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调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东方花旗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5:00至2018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1.1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7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2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4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广核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48,000万元融资租赁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5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美元信用证额度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审议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1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一)登记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或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5:00至2018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8年8月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内容见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一)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7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2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广核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48,000万元融资租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美元信用证额度,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依据证监会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08号),核准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18年8月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为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需开立专项存储账户,具体如下:

  十、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于2018年8月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线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内容见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一)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7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2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广核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48,000万元融资租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美元信用证额度,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依据证监会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新疆富丽达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疆富丽达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金富纱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金富纱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蓝天物流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蓝天物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